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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仍冒充旅行社员工接待顾客
25岁年轻女子黄丽怡以“低价参团”为诱饵,不惜自掏腰包让少数旅客退团顺利。 “好东西”传播十次,十次后传播数百次,团费如雪花般飞来,游客却离不开团。 指控称,黄立毅利用该方法骗取人民币共计860万余元,随后又出售假房子骗取人民币104万余元,用于弥补游客的旅游费用。前期又买汽车和名牌包包。 昨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诈骗案。
黄立毅,1987年出生,佛山人。 她于2011年加入一家旅行社,半年多后因怀孕和身体不适而辞职。 从2012年2月开始,离开公司两个多月后,她冒充旅行社在职员工,提前几个月缴纳费用,享受旅行社50%至30%的“内部员工价”。零售价。 接待游客后,她用后期陆续收到的团费和出境游押金,补足了前期游客的团费差额,并交给旅行社销售部门安排游客前往。脱离集团,从而造成获得“内部员工价”的假象。
然而,黄丽怡竟然按照市场价向旅行社报备,每次出去都要损失30%至50%的团费。 为了获取个人消费资金,并保证集团向集团客户付款,黄立义不断骗取集团费用。 预收的旅游费用将用于支付旅游费用。 因此,2013年7月及之后出行的团体客人无法退团。 据统计,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黄立毅诈骗张某等受害人共计860.8355万元。
据悉,黄立毅和旅行社主动前台业务员梁某与大量客户进行虚假合同交易,加盖旅行社公章,开具正规发票。
在昨天的庭审中,黄丽怡及其辩护人对诈骗金额提出了异议。 (记者刘小星通讯员马颖王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