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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立指南 生活指南 2023-05-24 14:05:14 46

5月26日,深圳市大鹏新区教体局发布《2022-2023年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学位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根据指南,家长在申请学位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是5月30日到6月5日。家长可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官网报名。报名完成后,家长可于7月29日17: 00开始通过网上预报名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电话查询该校录取结果(咨询电话见文末)。

5月30日起,大鹏开启2022年小一学位申请(附咨询电话)学位申请流程和时间表

5月30日起,大鹏开启2022年小一学位申请(附咨询电话)2022-2023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大鹏新区小学招生面积

以下是指南的内容:

一、招生对象

新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或父母为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子女;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一年的非深户籍子女。

二、学位申请方法

(1)按地点申请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所在地招生,学生按所在地申请学位。可填报三个志愿申请学位,第一志愿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或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居住信息。不按学历报第一志愿学校,后果由家长负责。家长可以自由选择填报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他们可以选择整个地区的公立学校或私立学校。

(2)网上预报名称。家长在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点击“政府服务-教育-小一报名-公办学校小一报名系统”,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号进入,填写适龄儿童学位申请相关信息,填写选择就读学校的志愿。

(3)拍照,上传文件资料。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通过拍照方式将申请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正确清晰,否则影响考试)。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小学新生;

3.家长上传的文件内容与提供的信息不一致;

4.学位申请住房材料地址不符合第一志愿学校要求;

5.其他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情况。

三。申请学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明;

2.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3.住房证明材料,即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区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专项用房、房屋租赁证明、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2)深圳市非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父母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深圳市户籍,不需要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区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专项用房、房屋租赁证明、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3.子女父母一方深度投保的社保卡(投保类型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父母一方是深户,可以不提供社保信息。不提供社保信息,不参与加分。

(3)港澳适龄儿童

港澳地区适龄儿童除(2)项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亲属关系公证书。

(4)中国台湾省的学龄儿童

除提供(1)所需材料外,台湾省户籍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五年通行证》的子女及其父母。

(五)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六)军人的子女

2022年秋季报考小一学位的现役军人子女,需于5月20日前携带所有相关材料到大鹏新区管委会1216办公室退伍军人事务科(联系人:赵琪,电话:28336783)进行报名和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申请表》;

3.相关证明材料:

(一)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者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庭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证明、居住信息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身份、子女关系、特殊待遇等情况说明。

备注:属于祖屋(含土著安置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宿舍专用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受理并留存备查。

四。学位申请材料说明

(1)住房材料(提供以下任何信息)

1.房产证及购房合同: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双方,产权份额≥51%。已购买房屋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国土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需提供国土部门备案号)和已支付的首付款发票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未办理交款发票的,可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如果产权人不是父母,而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必须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或提供其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按优抚对象住房对待。

2.房屋租赁证明: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出租面积为成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图房屋租赁信息。对于无法提供房屋租赁证明或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房屋租赁信息的租房者,请主动到所在社区工作站进行居住信息登记,确保实际居住地与学位申请提供的住房材料一致(将对实际居住地进行核对,同时通过“市政府行政服务数据管理平台”。之前已经办理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蓝图《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备注:根据深圳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社区网格化管理部门将不再接受个人查询其居住登记信息的申请,也不能打印大陆居民采集表。但非深户籍申请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深圳公众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表》。深圳户籍申请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询其在该学区登记的居住信息,完整记录符合居住时间要求的最新“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会完整填写到注册系统中,并在验证时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深租房者须提供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位申请用房锁定制度,租房者还需提供业主签署的《学位使用情况谅解书》和《谅解书》中要求的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所有权证明。

特别说明:

非户籍居民家庭提供的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租赁信息登记备案时间应连续1年以上,即应提供2021年4月1日前(不含2021年4月1日)办理的租赁证明,租赁期限应在1年以上并包含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非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必须在2021年4月1日前(不含2021年4月1日)。

入户暂不执行“家长需在学区内连续租房一年以上”的规定,但租期至少应包括申请学位当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必须在2022年4月1日前(不含2022年4月1日)。

对提交蓝图租房信息或登记人口居住信息的深户学生不加分。

3.公共租赁住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与住建部门(或人才住房专营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或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土著安置房、自建房)、军宅、统建、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商业公寓(统称为专用房):

(1)属于原村民祖屋(含土著居民安置房、自建房)的,由辖区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祖屋证明)。

(2)属于军产房范畴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下属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范畴。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一必须与宿舍的所有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有雇佣关系。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按以下顺序列出)。

A.宿舍属于用人单位的房产证、不动产权利登记证或租赁合同、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居住登记查询表)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B.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为适龄儿童父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C.用人单位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宿舍居住证明(集体宿舍证明)。

(4)属于统建集资房范畴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一手交易合同),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证明材料(此类房屋仅限原村民,非原村民购买的不在此列);

(5)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居住自建房的,应提供该房屋不属于“违法查处拆迁”对象的证明材料或辖区办事处出具的报建手续回执。

(6)属于商品公寓范畴的,除提供合法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品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唯一住房。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模板可在大鹏新区政府网上-政务服务-教育-表格下载保存下载。请按照模板出具证明材料。

(2)社会保障

1.非深户子女,父母一方为深户的,可以不提供社保信息。不提供社保信息,不参与加分。

2.港澳子女是指非深户籍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社会保险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参保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或退休证明。

4.深圳分支机构内地企事业单位子女须提供:①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2)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该类人员的参保证明。

备注: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应已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一年(已连续满一年的,以2022年3月31日为基数向前计算,不计算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因工作变动、公司关闭等特殊原因中断社保缴费不满3个月的,视为连续社保;超过3个月的,只计算后半段的缴费时间。

注:疫情防控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社保缴费中断,新老证有效期暂不能续签。疫情结束后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影响今年学位申请资格。

(3)提供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的方法

如果是孤儿,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和收养人的相关信息;有监护关系的,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和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动词 (verb的缩写)录取方法

按照学校招生人数、家长报志愿顺序、学区内积分顺序录取,直至填满。特定序列:

(一)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学校先录第一志愿。若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学生全部录取,且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则按剩余计划记录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二)同一志愿。录取是按分数顺序的。

(3)同一志愿相同分。按照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关晖户籍-国内非深非关晖户籍的顺序。

(4)同志愿、同积分、同户籍类型。深圳户籍类型以独生子女为主,其余按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最长者优先录取;非深圳户籍类型以独生子女优先,其余按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年限排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缴纳社保时间相同的,先录取住房租赁证;相同积分社保时间相同且均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考虑录取和备案时间较早的。

不及物动词分流学生的措施

如果学生的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则分流至家长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进行录取;第二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学生分数太低不能录取的,分流到家长报的第三志愿学校安排录取;第三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学生分数太低不能录取的,根据家长对安排的服从程度确定学位安排和分流办法。

家长提交报告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转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安排学位;如果家长不服从安排,家长会选择区内有空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申请。

七。积分法

大鹏新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各校招生地段划分,按照积分高低实行学位排队制度。学生户籍类型分为大鹏新区学区、大鹏新区、深圳其他区和非深户籍。其中,大鹏新区学区是指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学位由基本点和加分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要点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地,设置7种类型。每个申请孩子都应该得到一个基本分数:

第一类:大鹏新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产权≥51%的合法产权房屋,下同);或者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祖籍。基本分90。

第二类: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内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自建房、军宅、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产权≥51%的学区内合法产权房屋,下同)。基本分为85分。

第三类:户籍在大鹏新区学区,学区出租(含公租房、人才房,下同);或者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房商品房。基本分为80分。

第四类:大鹏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专用住房;或者非深户籍,学区房商品房。基础分75分。

第五类:大鹏新区户籍,学区租房。基础分为70分。

第六类: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专门住房或租房的。基础分65分。

第七类:非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专用住房或在学区内租房。基础分为60分。

(2)加分

1.深圳注册学生:

①居住时间加分:根据申请人家庭在学区内的连续居住时间进行加分。居住时间积分的计算公式为:居住总月数×0.1,不满1个月不计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为:颁发房产证的日期为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日期;租赁证申请材料为租赁证登记日期;祖籍证明或专项用房申请材料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入学区之日为准提交。计算居留时间的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这个加分不得超过7.2分。

②深户租房加分(提供无房证明):深圳户籍加5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提交不动产信息登记部门出具的入学当年在深圳无房证明。

③户籍加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深圳市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

2.非深圳户籍学生:

①社保时间加分:加分按申请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在深圳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时间计算。多出来的积分不算积分,他们缴费满两年后每满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为:申请人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提供社保的,只计算同时缴费时间长的一方,计算至学位申请当年3月31日。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个月不扣分。这个加分不超过6分。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一持有有效深圳市居住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同时缴纳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加1分。

②户籍加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深圳市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

(3)描述

1.家长在网上填报录取信息后,电脑系统会根据家长提供的信息内容自动给家长填报分。资格审查部门核定的最终分数可列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2.如果家长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教育行政部门在收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会对学校和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关于学习和免费资格考试。

家长申请学位提交的材料和网上填写的信息,由各职能部门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并具备核准的学区积分后,方可参加学位排队入学。如果考试不合格,没有学区分数,家长可以向学校申请复查。根据学校职能部门批准的不合格原因,决定是否受理复审申请。因以下原因导致职能部门被确认为不合格的,学校将不受理复审申请:

(1)居住证终止功能,或者找不到此人。

(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号不存在、或过期、或地址有误、或产权人不是监护人(或祖先)。

(3)租赁证、租赁信息证编号不存在,或承租人、出租人不准确,或租赁地址不准确,或租赁用途非住宅,或租赁期限不准确,或租赁面积不完整。

(4)目前社保缴费已经中断,或者电脑号不存在。

九。关于学位申请室的锁定制度

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位申请室锁定制度。之前未实行这一制度的地区,已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不受影响。

学位申请室锁定制度的主要内容:

(1)学区房一套,只能让一对夫妻的子女申请学位。有多个子女申请一套房的,必须是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

(2)“主一”已锁定6年;转班的话,锁定时间是从同一学段的入学年级到毕业年级;锁定期间,其他夫妻子女不得使用该房屋申请就读该校。

想查询学位申请室锁定情况,请致电招生区学校或大鹏新区教育卫生局教育科。

X.温馨提示

(1)请家长仔细阅读本指南,提前准备好学位申请材料。学位申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预测”。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申请材料。填写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网名预测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导致审核不合格、不得分、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网上姓名预测时,要求家长如实、认真填写信息。

(3)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在各地(包括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就读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被录取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4)在学位紧张的学区租房,用租房材料申请学区内第一志愿学位,可能存在因租房报名时间与申请时间过于接近,学区分数较低,导致第一志愿学校未被录取,无法安排学区内学位的风险。如果选择学位紧张的学校作为第二志愿或第三志愿学校,也可能存在不被录取的风险。请注意学校的学位和所在学区的积分,认真填报志愿。具体可以咨询申请学位的学校。

(5)大鹏新区符合条件的户籍学生或已错过学位申请时间的享受我市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要求在我区就读的,政府将按照《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统筹安排,但不保证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就近安排学位,非深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六)申请类型为特殊住房的,家长网上填写的《大鹏新区202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由学校打印确认,家长自行提供的无效。网上预报名保存后请记住学位申请的序号,以便学位申请时查询。

(7)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需要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家长要提前做好准备。新生报到时,学校应收到儿童入托学校的检查报告和学校预防接种证。家长可关注深圳疾控中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选择接种→接种预约→入院检查。然后进入检验单,选择“检验报告”→“下载检验报告”,即可导出打印。不需要加盖社康公章,入学时提交。如果学生在异地接种或者档案不全,需要到社会卫生预防接种门诊检查。

(八)普通学校应当接收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适龄儿童。凡是实名登记的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的适龄学生,认为自己不能适应随班就读,都是有争议的。每年5-7月(每年一次),凭本人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残疾证、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预约电话:89468832)到深圳市原平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评估结果表明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有关学校不得拒绝。大鹏新区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智障、精神(自闭症)和肢体(脑瘫)残疾儿童,凭户口簿、出生证明、医院证明、残疾证、免疫证明到大鹏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地址:大鹏新区银滩路7号大鹏二小,电话:84315486)咨询报名。

(九)申请2023年秋季“小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证明的,须提交2022年4月1日前(以签发日期为准)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证明。租期最短至2023年9月30日。同时,需要确保租赁合同在数据核查期内(一般在4月至6月之间)处于未到期状态(租赁期限已到期的,租赁无合法产权房屋的承租人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请于2022年4月1日前主动到当地社区工作站进行房屋信息登记或更新,确保实际居住与学位提供的房屋材料一致。

(10)新区全面实行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同标准、同平台、同时间。所有学生必须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平台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招生规模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采用计算机随机抽签方式录取。只能选择一个系统来注册公民登记系统。学位申请人符合公办学校条件,但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仅从民办学校报名口进入民办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录取资格。如果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就不能参加相应学区内公办学校的积分排名。

XI。相关咨询电话号码

(1)新区市民办小学。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26874280,26874318

葵涌中心小学:84209833

葵涌第二小学:84206725

大鹏外国语小学:8996622

西永小学:84235692

大鹏中心小学:84302179

大鹏二小:84318736

南澳中心小学:84404011

深圳迪雅学校:8988888-66005

学校:星宇84236316

新学校:8431122

(2)大鹏新区教育行政部门

大鹏新区教育局教育科:2833419

(3)深圳市公共户政咨询中心:84465000

(四)大鹏新区房屋租赁管理部

葵涌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89778333

大鹏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84308001

南澳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85209664

(5)社会保障部

深圳市社保局大鹏分局(葵涌):84206962

大鹏社保站:84302393

南澳社会保障站:84402540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地点、招生电话、网站查询方式:

1.本指南“招生批次划分表”;2.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教育-通知公告”栏目——“大鹏新区2022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进行查询;3.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大鹏教育健康”查询。

【作者】郑婷婷

[作者]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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